國內大部分的專利在申請的時候都翻譯,而大部分從事翻譯的公司都具備國際上通用的翻譯資質。專利文件翻譯及專業(yè)技術類文件翻譯主要涉及英語、日語、德語、韓語、俄語等多個語種,其中,中英日德韓5種語言的專利翻譯在國內都比較成熟,并形成了業(yè)務咨詢、翻譯、審校、后期服務的流水線式工作模式,每個環(huán)節(jié)分工明確,提高了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專業(yè)性和時效性,經過多年積累的大量專利翻譯經驗,翻譯的總量和品質都有大幅提高,并在和國內外不同客戶的交流中,熟悉各國的專利申請要領,不斷完善自身。
眾所周知,專利文獻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文獻,不但含有行業(yè)技術類的專業(yè)術語,涉及到嚴格的法律語言;
這些因素決定了專利翻譯對譯員的高要求。下面海歷陽光翻譯公司來聊聊專利翻譯都需要注意哪些?
專利翻譯要求譯員擁有極高的綜合素質。它不但要求翻譯人員有很高的外語水平;
同時要知曉專利所屬技術領域的相關技術、熟悉相關專利法律和法規(guī)的內容,并且具有很好的通信計算機領域專利翻譯能力。
1、與原文相符:專利說明書在忠實度和流暢度上要求非常高,不能有所出入以及漏譯、錯譯的情況。
2、編頁要求:一件專利申請會包含“說明書摘要”、“摘要附圖”、“權利要求書”、“說明書”及“說明書附圖”;
除摘要附圖不需編頁碼外,其它各部分均需獨立編頁,亦即每一部份均需從“1”開始編頁碼。
PCT案件的摘要附圖為首頁的附圖,CN案件本所則會另有指示,“摘要附圖”不需加上頁碼,同時必須將“圖X”字樣去除。
在“說明書附圖”中,請勿以“1/4”頁碼編排而應在下方加阿拉伯數字自然排序;
就如同“說明書”頁碼一樣,但是附圖中的“圖1”,“圖2”...則仍須保留。
3、標題:專利申請中的說明書除發(fā)明名稱外,各部分標題需按:技術領域、背景技術、發(fā)明內容、附圖說明、具體實施方式嚴格寫明。
4、書寫規(guī)則:
規(guī)格:用紙規(guī)格為297毫米×210毫米(A4);
頁邊:譯文的頂部(有標題的,從標題上沿至頁邊)應當留有25毫米空白;
左側應當留有25毫米空白;右側應當留有15毫米空白,底部從頁碼下沿至頁邊應當留有15毫米空白;
字體:應當使用宋體、仿宋體或者楷體,不應當使用草體及其它字體;
字高:應當在3.5毫米至4.5毫米之間;行距應當在2.5毫米至3.5毫米之間。
書寫方式:自左至右橫向書寫。
一種文件在兩頁以上時,應當各自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。編號應當置于每頁下部頁邊的上沿,并左右居中。
5、字數要求:發(fā)明名稱一般不得超過25個字,但是在特殊情況下,可以增加到40個字;
例如,某些化學領域的發(fā)明。若字數超過,請通過翻譯者意見書告知。
發(fā)明名稱應寫在說明書首頁正文部分的上方居中位置,其與說明書正文之間應當空一行。摘要全文一般不超過300個字。
6、術語要求:對于技術術語,國家有規(guī)定的,應當采用統(tǒng)一的術語;
國家沒有規(guī)定的,可以采用所屬技術領域約定俗成的術語,也可以采用鮮為人知或者最新出現的科技術語;
或者直接使用中文音譯或意譯詞,必要時可以采用自定義詞,或以搜尋引擎協助尋找;
這種情況下,應當在該技術術語第一次出現時于其后加注原文。說明書中使用的技術術語與符號應當前后一致。
7、計量單位要求:如Kg, cm, ml, m/s, rpm、數學符號、數學公式、各種編程語言
計算機程序、化學元素或分子符號、序列代號及特定意義的表示符號(例如中國國家標準縮寫GB)等不需譯出。
此外,原文中的外國專利文獻、專利申請、非專利文獻的出處和名稱也不需譯出。
海歷陽光翻譯公司的專利翻譯人員都具備理工科背景,具有豐富的專業(yè)知識、知識產權相關知識和多年的專利翻譯經驗。
海歷陽光專利翻譯不僅能夠解讀各項專利文獻,為技術人員或企業(yè)管理人員提供精確、快速的專利翻譯,并能幫助他們準確地把握專利文獻內容與保護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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